上海卫生部门明确规定,供水主管单位应当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并登记检测结果,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应当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二次供水检测要求:
1.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口、末端出水处。
2.水质检验项目:
(1) 必测项目:色度、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类、耗氧量、总硬度、铁、锰、铜、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2) 选测项目:必要时可以根据水箱类型、消毒方式等因素加测相关检验项目及消毒副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