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不断加大,导致部分地区地下水过度开采和严重污染问题的发生。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2020年全国地下水资源量为8553.5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不重叠的地下水资源量为1198.2亿立方米。
地下水污染主要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引起地下水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生物学特性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地下水水质退化。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有:
1.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沿海地区海水倒灌;
2.农业生产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和污水灌溉,污染物渗入地下水;
3.被污染的地表水体或污水渠、污水池、污水渗井等持续渗漏。地下水一旦被污染,总盐度和总硬度会增加,硝酸盐和氯化物含量增加,有毒物质会增加,溶解氧会减少,导致出现病原体。
那么地下水污染有哪些类型呢?
1、过度开采地下淡水导致沿海地区海(盐)水入侵;
2、地表污水(废)水排放和农业污染造成的硝酸盐污染;
3、石油、化工产品污染;
4、垃圾填埋场渗漏污染。
地下水污染难以检测、难以控制和修复,影响供水质量,加剧水资源短缺。因此,应限制开发,合理利用,做好水质检测,保护地下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