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排入水源的污染物越来越多,各水域水质不断下降。如今,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对水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用水安全和水质检测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不同的水质标准和要求。我国的水质问题一直困扰着居民的生活,为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类供水设施水质采样点位置、检测项目和检测频次。
一、检测对象及采样
申请管道直饮水系统竣工验收卫生审核时,应以一套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供水管道组成的系统为单位进行验收,以符合水质检测标准的要求。
整套系统末梢用水端总数小于等于500个的应设置3~5个检测点,大于500个的每增加200个末梢用水端相应增加1个检测点。
二、检查评价依据
一般水质处理设备及其末端水端检测点检验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评价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CJ 94-1999) .
反渗透处理设备及其末端水端检测点检验依据为《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评价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
三、检测指标
申报项目中的储罐应当进行常规指标检测。根据水质检测标准要求,建议对不低于50%的水箱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其余水箱进行部分指标检测。
常规指标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饮用水中消毒剂的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
1)微生物指标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杆菌、菌落总数
2)毒理指标
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氯仿、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
3)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
颜色、浊度、气味和味道、能见度、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总溶解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4)部分指标
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总数、余氯和浊度四项指标。
5)附加检测指标
检测单位应根据二次供水系统所用材料确定附加检测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