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这是水质检测的强制性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饮用水和分散式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检测。
饮用水检验卫生标准中提到的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如下:
1 饮用水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以确保用户饮用安全。
1.1 饮用水不得含有致病微生物。
1.2 饮用水中的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1.3 饮用水中的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1.4 饮用水具有良好的感官特性。
1.5 饮水应消毒。
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的卫生要求。集中供水厂用水消毒剂限量、厂房用水和管端用水消毒剂残留管网应符合表2的规定。
1.7 农村小规模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水质受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表4执行,其他指标仍按表1、表2、表3执行。
1.8 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放宽感官指标和一般化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