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共场所设计空调系统检测?
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中,涉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服务对象】:所有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
【检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T18204.5-2013》、《公共场所卫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 39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