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使用集中空调和通风系统必须提供一年内的空调卫生检验报告和两年内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检验或评价报告。检查结果如果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应当及时整改,不按规定整改会受到对应的惩罚。
服务对象:
酒店、餐厅、影剧院、音乐厅、影厅(室)、娱乐厅、歌舞厅、酒吧、咖啡厅、体育馆、商场(店)、展览中心、书店、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等。中央空调和通风系统。
检测要求:
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检测参数:
送风卫生指标: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
风管内表面卫生指标:含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冷却水和冷凝水卫生指标:嗜肺军团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