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桶)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规定了瓶(桶)饮用水、仪器、添加剂、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标识要求和检验方法的指标要求,适用于瓶(桶)饮用纯净水。
一、瓶装饮用纯净水是什么
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采用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等适当加工方法制备的水,密封在容器中,可直接饮用,不含任何添加剂。瓶装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等适当加工方法制备的瓶装饮用纯净水,可直接饮用,无需任何添加剂。
二、纯净水的饮用标准是什么
1.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单位的设计和布局应当符合要求GB14881。
2.水处理车间应封闭,灌装车间应封闭并设置空气净化装置,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级,并采用自动灌装。
3.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储水设施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应光滑、无凹坑、无剥落、无缝隙、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易清洗消毒;储罐应易于排水,以避免死水层造成的微生物污染。
4.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在灌装前必须使用自动化设备,严格清洗、消毒,禁止使用回收瓶、瓶、盖。
5.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不得检出终端水、清洗后的瓶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药物残留等。
6.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和工作服。头发不应暴露在帽子外面。进入灌装室的人员必须在进入前进行第二次更换和戴口罩。
7.纯水生产单位应当建立自己的卫生管理组织,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建立符合生产能力要求的检验室,负责产品检验和感官指标,p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必须每批检测,合格后方准出厂。
8.纯水生产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原料用水,每年按年进行检查GB5749全部检验一次;除每批常规检验外,纯水产品每年按本标准进行两次检验;如有停产,必须在生产前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并妥善保存检验报告,以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检验。
9.瓶装饮用纯净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GB根据7718的规定,除标注商品名称外,还应标注其主要工艺和纯净水字样,非蒸馏工艺生产的纯净水不能标注蒸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