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办事依据和受理范围是什么?
2022年上海公共场所卫生日常检测(美容美发店)办事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令第11号);
3.《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修订)》(沪卫监督(2009)27号文件);
4.《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沪卫法(2004)7号 );
5.《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规办关于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号)。
受理范围:
(一)实行告知承诺程序的受理范围
1、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2、游艺厅(室);
3、公园;
4、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和书店;
5、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6、棋牌室。
(二)实行现场审核程序的受理范围
1、宾馆、旅店、招待所;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和书店;
7、足浴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