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是指公共场所的发证检测、复证检测和定期卫生检测。发证检测和复证检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测,评价其卫生状况,决定是否颁发卫生许可证。定期卫生检查,是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领取居留证之日起至下一个居留证审核期期间进行的卫生检查,检测卫生状况是否达标,促进巩固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一、服务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列出了七大类28个公共场所:
a) 旅馆、饭店、客栈、招待所、马车店、咖啡厅、酒吧、茶馆;
b)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c) 电影院、电影厅(室)、娱乐厅(室)、歌舞厅、音乐厅
d) 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e)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f) 商场(店)、书店;
g) 候车室、候机室(汽车、轮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检测指标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新风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气、甲醛、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总细菌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军团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