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检测主要以检测甲醛、苯、TVOC、氨和氡为主。 那么关于TVOC检测你了解多少呢? 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TVOC的相关知识以及如何检测TVOC。
一、VOCs简介
VOCs是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缩写,直接翻译成中文就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简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简称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国内外对VOCs没有统一的定义。 一般从物质的沸点、饱和蒸气压、是否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等因素来定义。
1.1 国外对VOCs的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VOCs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沸点在50~260℃之间的有机化合物。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将其定义为除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金属碳化物或碳酸盐外,任何能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含碳化合物。
欧盟国家排放上限指令(2001/81/EC)将其定义为任何由人造和自然资源排放的在阳光作用下与氮氧化物发生反应的有机化合物,但甲烷除外。
1.2 我国对VOCs的定义
GB 21902-2008《合成革及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VOCs定义为:常压下沸点低于250℃或能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甲烷除外)的气体分子以下列形式。
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将其定义为: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按照相关规定测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VOCs排放总量时,根据行业特点和环境管理要求,可将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以TVOC表示)和非甲烷总烃总量(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大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环保部公告2014年第55号)定义:标准条件下,饱和蒸气压高(标准条件下大于13.33Pa),沸点低,分子量小,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适用于本指南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包括烷烃、烯烃、芳烃和炔烃中的C2-C12非甲烷烃,C1-C10含氧有机化合物如醛、酮、醇、醚、酯、酚、卤代烃等、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152种化合物。
还有一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也从沸点、饱和蒸气压、是否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等方面对VOCs进行了定义,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二、TVOC检测方法
TVOC浓度是所有VOCs浓度的算术和。 因此,从理论上讲,要准确测量空气(废气)中的TVOC浓度,需要对采集样品中的所有VOCs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由于技术和成本的限制,这在当前的测试实验室中很难实现。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实验室常用的几种TVOC检测方法。
2.1 GB/T 18883-2002采用方法
(一)方法依据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C。
(二)方法原理
选择合适的吸附剂(Tenax GC或Tenax TA),用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气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被保留在吸附管中。 取样后吸附管加热脱附挥发性有机物,待测样品随惰性载气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 按保留时间定性,按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三)方法特点
(1) TVOC的计算需要包括色谱图中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的所有化合物;
(2) 对尽可能多的VOCs进行量化,至少10个最高峰;
(3) 利用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未鉴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2.2 GB 50325-2020 采用方法
(一)方法依据
GB 50325-2020《土木与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附录E。
(二)方法原理
使用Tenax-TA吸附管或TC复合吸附管(2,6-对苯二苯醚多孔聚合物-石墨化炭黑-X复合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 通过热脱附装置进行热吸附,得到TVOC脱附气; 将TVOC脱附气体注入气相色谱仪进行色谱定性和定量分析。
(三)方法特点
(1)所用标准溶液或标准气体中的VOCs远超GB 50325-2010(2013年版),共16种;
(2) 未识别峰按甲苯计算;
(3)当Tenax-TA吸附管与TC复合吸附管的测试结果有争议时,以Tenax-TA吸附管的测试结果为准。
2.3 GB 21902-2008 采用方法
在该方法出台前,我国环境监测手段中尚无标准的废气中TVOC监测方法。 该方法对检测人员要求较高,采样前需要对预期的有机物进行调查,调查人员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监测结果。 样品采集过程比较复杂。 现场采样需要进行标准回收率测试,同时测试采样管的吸附效率以确定是否存在采样突破。
(一)方法依据
GB 21902-2008《合成革及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
(二)方法原理
根据情况选择进样方法,采用气相色谱定性分离,采用相应的检测器进行定量,如FID、PID、ECD或其他合适的检测原理,必要时采用GC-MS对有机物进行鉴定。 所有已识别和量化的 VOC 浓度通过算术方式求和以获得 TVOC 浓度。
(三)方法特点
(1)取样前应对预期的有机物进行调查。 根据对原辅材料和生产过程的调查分析,分析有机废气的成分类别和质量浓度范围; 应列出预期的有机物质。 预期的有机物应占所有VOCs总量的95%以上。
(2)采样方法可选择吸附管采样、气袋采样或直接仪器检测采样法。
(3)分析仪器可以是气相色谱或GC-MS。 方法原理同GB/T 18883-2002气相色谱分析。
(四)衍生方法
近年来,借鉴或借鉴GB 21902-2008方法,衍生出一些VOCs监测分析方法。 最具代表性的是广东省颁布的一系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采用的VOCs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 以DB44/814-2010《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附录D提出的VOCs监测方法为例,与GB 21902-2008方法相比,该方法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仅保留吸附管取样-气相色谱分析法,删除气囊取样和仪器直接测试取样法;
(2)增加现场空白样品的采集,参与VOCs浓度的计算;
(3)未识别的峰可以在甲苯中计数。